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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人股份: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2024-05-30 08:49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林 汝捷先生的函告,获悉控股股东林汝捷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补充 质押及股权融资业务延期购回,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股东名 | 是否为控股 股东或第一 | 本次质押数 | 占其所 持股份 | 占公司 总股本 | 是否 为限 | 是否为 补充质 | 质押起始 | 质押到期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称 | 大股东及其 | 量(万股) | | | | | 日 | 日 | | | | | | | 比例 | 比例 | 售股 | 押 | | | | | | | 一致行动人 | | | | | | | | | | | 林汝捷 | 是 | 500.00 | 3.22% | 0.65% | 否 | 是 | 202 ...
雪人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5月)
2024-05-21 12:48
董事会议事规则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董事会由不少于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 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 生。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的最多不超过一名。 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 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 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可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建立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五条 董事会的职权主要包括: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第 ...
雪人股份: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5月)
2024-05-21 12:48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章程修改 第十二章 附则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 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董事会秘书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 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
雪人股份: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关于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5-21 12:47
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广州•昆明•天津•成都•宁波•福州•西安•南京•南宁•济南•重庆•苏州•长沙•太原•武汉•贵阳•乌鲁木齐•郑州•石家 庄•合肥•海南•青岛•南昌•大连•香港•巴黎•马德里•斯德哥尔摩•纽约 福州市台江区望龙二路 1 号 IFC 福州国际金融中心 43 层 邮编:350004 43/F,International Financial Center,No.1 Wanglong 2nd Avenue, Taijiang District, Fuzhou,350004,P.R.China 电话/Tel: (+86)(591) 88115333 传真/Fax: (+86)(591) 88338885 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 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 关于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致: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 会议")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
雪人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5月)
2024-05-21 12:47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议事效 率,保证股东大会会议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充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 则。 第四条 股东大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 内行使职权。 (十)修改公司章程;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
雪人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5月)
2024-05-21 12:47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 法规以及《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 作,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进 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监事会中设职工代表监事 二名,由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民主形式产生。另外一名股东代表监事 由股东推荐,并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 不低于三分之一。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任职期间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第五条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监事任期届 ...
雪人股份: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21 12:47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存在一项提案被否决的情况;由于拟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近期涉及的一些事项尚待进一步核实,部分股东秉持审慎的原 则,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6《关于公司拟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投出了反对票,导致该议案被否决未能通过审议;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21 日(星期二)15:0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4 年 5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1 日 9:15 至 2024 年 5 月 21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 ...
雪人股份(002639) - 2024年5月10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4-05-13 01:20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特定对象调研 □ 分析师会议 投资者关系 □ 媒体采访 ■ 业绩说明会 活动类别 □ 新闻发布会 □ 路演活动 □ 现场参观 □ 其他:线上、线下调研 参与人员 线上参与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 时间 2024年05月10日 15:00-17:00 地点 价值在线(https://www.ir-online.cn/)网络互动 董事长兼总经理 林汝捷、独立董事 张白 公司接待人员 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许慧宗、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王青龙 1.请问20年到23年每年第四季度归母净利润大幅度低于其它季度 的具体原因是什么? 23年业绩预报与公告差距巨大具体原因是什么? 答:投资者您好,每年年终,公司组织对资产项目进行减值测试。 一方面,公司部分资产评估、商誉减值等事项需要聘请资产评估机构进 行专业化评估;另一方面,公司重点对无形资产、存货、应收账款进行 减值测试。因此,公司相关资产减值、商誉减值、信用减值以及部分资 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集中反映在第四季度的业绩中。2020 年到 2023 ...
关于对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及林汝捷、许慧宗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4-05-06 11:08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714445160000 关于对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及林汝捷、许慧宗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 决定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4-00004782 分 类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 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 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福建证监局 2024年4月30日 【打印】 【关闭窗口】 名 称 关于对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及林汝捷、许慧宗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文 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18 号 主 题 词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及林汝捷、许慧宗: 经查,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人股份或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 预计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4,000万元至6,0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净利润)为1,600万元至3,600万元。2024年4月30日公司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 显示,2023年净利润为- ...
关于对雪人股份的监管函
2024-05-05 15:52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及相关责任人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4〕第 90 号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林汝捷、许慧宗: 2024 年 1 月 29 日,你公司披露《2023 年业绩预告》,预计 公司 2023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 为盈利 4,000 万元至 6,000 万元。4 月 30 日,你公司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显示,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1,536.22 万元。你公司业绩预告预计的净利润与经审计净利润差异较大且 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2024 年 5 月 5 日 2 1 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 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特此函告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4 条、第 2.1.1 条、第 5.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