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智能:法律意见书(上会稿)
北京市京翰(太原)律师事务所 关于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之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京翰(太原)律师事务所 JINGHAN LAW FIRM, TAI YUAN OFFICE 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 289 号天龙大厦 13 层 电话:0351-4162067 传真:0351-4162067 网址:http://www.jinghanlaw.com | 目 录 | | 1 | | --- | --- | --- | | 引 言 | | 10 | | 正 文 | | 13 | | 一、 | 本次发行上市的授权和批准 | 13 | | 二、 |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 13 | | 三、 | 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 14 | | 四、 | 发行人的设立 | 18 | | 五、 | 发行人的独立性 | 19 | | 六、 | 发起人或股东(实际控制人) | 21 | | 七、 | 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 22 | | 八、 | 发行人的业务 | 23 | | 九、 |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 23 | | 十、 | 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 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