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智能:许昌智能及民生证券关于落实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意见的回复
关于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项目 落实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意见的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8号) 1 北京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出具的《关于落实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意见的函》已收 悉。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许昌智能"、"发行人"、"公司")与保 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对落实函的有关 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与落实,现就相关问题作以下回复说明,请予以审核。 除非另有说明,本回复中简称或专有名词与《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具有相同含义。 本落实函回复中若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与合计数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 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本落实函回复的字体: | 落实函所列问题 | 黑体(不加粗) | | --- | --- | | 对落实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宋体(不加粗) | |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 宋体(不加粗) | 2 | | | 问题 1. 请发行人:(1)详细披露电力工程总承包业务的具体业务模式, 并结合合同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