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赛激光: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莱赛激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公司新增发 2,875,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0,93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091,178.22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838,821.78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超额配售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001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 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公司已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常州新北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营业部、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常州分行营业部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 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 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 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