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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能: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重新制订稿)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经公司股东大会于二〇二四年【】月【】日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营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 机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护中小股东及相关者的 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联交所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本独立董事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又称为独立外部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 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 份,或者持有股份不足百分之五但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 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并 符合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