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能: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修订稿)
第二条 公司股东、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审慎 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防范担保风险。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二〇二四年【】月【】日经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对外担 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交所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联交所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远海运能源 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特制订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对于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主体提供 担保的,视同公司提供担保。 本制度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