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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通控股: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600179Antong Holdings(600179)2024-04-17 10:42

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中国福州市台江区望龙二路 1 号国际金融中心(IFC)37 层 电话:0591-87850803 传真:0591-87816904 邮编:350005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 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上刊登《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 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 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