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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奇制药: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600613Shenqi(600613)2023-12-12 10:05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治理,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系指董事会下属,由相关 董事组成的专业机构,包括: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四个专业机构。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 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 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 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 立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主任。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董事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