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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股份:彩虹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财务监督,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完善公司治理,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常设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 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委任。 第三章 职 责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 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 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