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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信软件: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600845Baosight(600845)2023-10-27 09:46

独立意见 3、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 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激励对象范围的确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 及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各项议 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就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预留部分首批授予的议案 1、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的首批预留授予日为 2023 年 10 月 27 日, 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试行办法》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关于 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关于 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条件的规定。 2、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本次限制性股 票计划的主体资格。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苏勇、白云霞、程林 张卫东、于伟霞、孙志祥 2023 年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