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雁吉祥: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广东梅雁 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客观、 公正、独立的原则,忠诚履职、勤勉尽责,与外部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就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事项、计划及安排等内容进行了充分讨论 和沟通,对审计工作安排、审计范围以及审计工作中发现的具体问题进行了充分的 讨论与沟通,督促其按时保质完成审计工作。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会计师事务 所选聘制度》关于加强外部审计师监督管理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履职情 况进行全面评估,评估结果如下: 1、独立性评估:信永中和所有职员未在公司任职,未获取除法定审计必要费用 外的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信永中和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 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审计工作组成员和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