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矿科技:北矿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4年4月)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2024 年 4 月)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应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以书 面意见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以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确认。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年度财务会 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的监督作用,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 准确、完整和及时,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以及《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认真履行职 责,勤勉尽责。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在年度报 告披露前,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公司年度报告情况; 并督促年审会计师及相关人员履行保密义务,严防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 法违规行为发生。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与负责年报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财 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