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徽酒: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五) 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2023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 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重大事项。股东大会应 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 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 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 董事人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