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润股份: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之审核意见
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 会的规定;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的 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审 核意见 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 项使用,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我们认为公司提交的《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之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