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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洁能: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605111NCE(605111)2023-12-05 08:47

之 法律意见书 南京市建邺区贤坤路江岛智立方 C座 4层 邮编:210019 电话: +86 25-86633108 传真: +86 25-83329335 1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关于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 &T PARTNERS 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江 苏 世 纪 同 仁 律 师 事 务 所 关于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 之法律意见书 致: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 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所接受无锡 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洁能")委托,就公司根据《无锡新 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