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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通科技: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46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面值总额57,7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发行数量5,770,000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7,000,000.00元,扣除发行 费用人民币7,697,028.31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9,302,971.69 元。上述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的余额已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1076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 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人")作为神通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通科技"或"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