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达莱: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涉案的金额:判决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洛阳路创实业 有限公司工程款5,790,883.19元及利息损失(以5,790,883.19元为基数从2019 年1月9日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鉴定费80,000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判决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 大影响。本次判决尚未正式生效,公司将继续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采取相关 法律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名誉和股东利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以法院最终生效判 决为准。 一、诉讼基本情况 2021 年 1 月,公司收到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的《起诉状》,洛阳 路创实业有限公司(简称"路创实业")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为由将江西金 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洛阳龙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龙 丰建投")起诉至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2021 年 3 月,河南省洛阳市 洛龙区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2021 年 4 月,本案原告、被告均不服一 审判决,分别向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1 年 6 月,河南省洛 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一审判决。2021 年 12 月,路创实业不服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