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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世生物: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688399SSSW(688399)2024-04-26 09:21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 60 日内, 公司管理层应当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本年度的 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财务总监应当向 独立董事汇报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情况。独立董事应当对有关重大 问题进行实地考察。 第七条 公司财务总监应在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 计师")进场审计前向独立董事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材料。 2 第八条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 独立董事应就审计计划、审计小组的人员构成、风 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以及本年度的审计重点与年审注册会 计师进行沟通。 第九条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 召开董事会审议前, 公司应当至少安 排一次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 沟通初审意见以及审计过程中发 现的问题。独立董事应当履行会面监督职责, 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 第十条 独立董事应审查董事会召开的程序、必备文件以及能够做出合理准确判断的 资料信息的充分性, 如发现与召开董事会相关规定不符或判断依据不足的情形, 独立董事应提出补充、整改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