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原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3 年 12 月修订,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二三年十二月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 联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科创板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芯原微电子(上 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 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具有商业实质、定价公允、决 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公司应当积极通过资产重组、整体上市等方式减少 关联交易。 公司应当与关联方就关联交易签订书面协议。关联交易协议的签订应遵循平 等、自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