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威尔: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 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 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威尔"或"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科威尔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 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 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117,077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60.4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8,302,621.57 元, 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4,877,358.5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3,425,263.07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容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