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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凌微: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作为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核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 安排。 (5)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 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 签字页 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不会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6)董事会审议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发表意见如下: (1)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