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普特:罗普特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 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首席合伙人为梁春,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共有 合伙人 270 人,注册会计师 147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人数 1141 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赵金、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生刚、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徐忠林在审计工作中保持了独立性。 (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该议案后经 2023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 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