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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丰科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锦 天 城 律师事务 所 ALLBRIGHT LAW OFFICES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 021-20511000 传真: 021-20511999 邮编: 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委派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 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必备法律文件予以公告, 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 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