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斯信息:莱斯信息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第一条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及控股的子公司在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 务公司")的金融业务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特制定本应急处置 预案。 本预案中的金融业务风险,指的是存款风险、财务公司信用风险、合规操 作风险、声誉风险等。 第二条 公司成立金融风险防范及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负 责公司与财务公司关联资金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 责开展金融业务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任领导小组组长,为风险预防处置第一责任人,公司财 务总监任常务副组长,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任领导小组成员;其他成员包括公司 财务部、审计部、法务部等部门负责人。 第四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务部,由公司财务部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 成员包括财务部、审计部等部门相关人员。负责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 和风险状况进行适时监控和评估,并视出现的风险状况,启动应急处置预案。 第五条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不得隐瞒、缓报、谎报公司金融业务风险, 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金融业务风险。 第六条 财务部应督促财务公司按时提供相关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