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明达_关于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
上海证券交易所文件 上证科审(再融资)〔2023〕233 号 关于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第二轮 审核问询函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本所有关规定等,本所审核机构对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第二轮问询问题。 1.关于本次募投项目必要性 根据申报材料:(1)本次募投项目"嵌入式计算机扩能补充 1 投资建设项目"投资规模 39,357.46 万元,系在前次 IPO 募投项目 "嵌入式计算机扩能项目"计划投资规模 26,982.92 万元基础上追 加软硬件设备投资 12,374.54 万元升级而来;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嵌入式计算机扩能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比例 62.14%; (2)本次募投"嵌入式计算机扩能补充投资建设项目"在补足前次 IPO 募集资金投入后尚未满足的建设和设备需求外,扩充投资用 于购置更多、更先进的设备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