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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琛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 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自律处分 1 次。14 名从业人员近三 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 1 次,3 名从业 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处分各 1 次;2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1 名 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 次,1 名从业 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