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微电子: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股东大会规范、高效运作,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 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明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深圳市明 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