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粮控股: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 第16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 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证券代码:000019、200019 证券简称:深粮控股、深粮 B 公告编号:2023-36 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关于单项交 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 所得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