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粮控股: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明确董事会的职权范围,规范董事会运作程序,健全董事 会的议事和科学决策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 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董事会会 议的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都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责 第三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董事会受股东大会的 委托,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四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名。 第五条 董事会下设 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