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媒控股: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3 年 12 月 29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会议审议通过) 第四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 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以任何方式发布或者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 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二○二三年十二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上市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 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 者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 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 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