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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媒控股: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000607HUAMEI HOLDING(000607)2023-12-29 10:55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 29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权,不受公司任何其 他部门和个人的干预。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三人,其中独立董事委员应当过半数,并 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应当具备 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全部由董事组成,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 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主任 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委员会主任 1 二○二三年十二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