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广电: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作为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 行了认真审议,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表决程序符合 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 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所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公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 职资格和条件,未发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公司相 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本次所聘任的人员能够切实履行高级管理人员应 履行的各项职责,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同意聘张龙 飞先生、张宏棣先生担任公司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