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牛山: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泰和泰(海口)律师事务所 关于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 律 意 见 书 致: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泰和泰(海口)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罗牛山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张宁、杨媛律师出席 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 方式、表决程序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了认真的审查,现出具法律意 见如下: 一、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3 年 10 月 13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并于 2023 年 9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本次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62)。 本次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13 日下午 14:50 在海口市美兰区 国兴大道 5 号海南大厦农信楼 12 楼公司 1216 会议室召开。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