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钾国际: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可转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可转债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亚钾国际投资(广州)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在 认真审阅了本次发行可转债的方案及相关议案等文件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债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我们对照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有关条件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核查,认为 公司具备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