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厦门港务: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000905XMPD(000905)2023-10-30 10:58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项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 张勇峰 林晓月 陈志铭 1 2.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 存在损害公司全体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本次交易事项建立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以具有从事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基础, 评估结果业经福建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评估备案,由各 方在公平、自愿的原则下协商确定,交易定价具有公允性、 合理性; 4.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程序合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表决时与关联方有利害 关系的董事回避了表决。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厦门港 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我们作为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基于审慎、客观、独立的判断,就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