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菱钢铁: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1月修订)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经 2023 年 11 月 16 日召开的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监事会的召集与议事程序,保证监事会有效行使 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湖 南华菱管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 制定本工作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仅是对监事会召集与议事的程序性规定,是对《公司 章程》中相关规定的细化,并不改变《公司章程》中的任何约定。如本规 则与《公司章程》中的任何有关规定相抵触或不一致,以《公司章程》的 规定为准。 第二章 议事范围 第三条 公司监事会会议所议事项不应超过《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 二条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范围。 公司监事会应就以下事项发表意见: 1.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2.发行公司债券; 3.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清算和变更公司形式; 4.公司章程的修改; 5.回购本公司股票; 6.新股发行; 1 5%的公司任何投资、资产收购、资产重组、资产处置、资产抵押、质押 和其他形式的担保; 10. 公司的定期报告; 11. 股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