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纬科技: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负责人;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 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依法及时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报告责任人"(以下简称"报告责任人")包括: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重大信息管理及披露工作负责,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常设信息 管理部门,负责对外信息披露具体工作,包括公司应披露的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第四条 报告责任人负有敦促本部门或单位内部信息收集、整理的义务以及向公司董事会 办公室报告其职权范围内所知悉重大信息的义务,并应积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