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和而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和而泰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股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002402H&T INTELLIGENT(002402)2023-12-22 10:56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和而泰智能 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担任公司实施 2021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所就本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 期权事项(以下简称"本次注销"),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及本所律师作出如下声明: 4.本所及本所律师仅就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中国境内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 见,不对中国境外的事项发表法律意见。同时,本所及本所律师不对本激励计划 所涉及的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