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榨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规范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薪酬与考核工作制度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国家 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 定本议事规则。 第六条 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具有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管理、财务、 0 第二条 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负责研究、审 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委员会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