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榨菜: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3年10月)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 下简称"专户"),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 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独立设置募集资金专户。超募资 金也应当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 额的部分。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符合《证 券法》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