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榨菜: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 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事会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主席 监事会主席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监事会主席负责保管监事会印章。监事会主席可以指定公司证券 事务代表或者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四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1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的,监事会应当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第三条 监事的提名方式和程序 监事的提名方式和程序如下: (一)由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第一届监事会成员由公司发起人 提出候选人名单,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换届,下一届监 事会成员候选人名单由上一届监事会提出,并以提案方式提交股东大 会表决;公司监事会和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