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榨菜: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及信息问询制度(2023年10月)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及信息问询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大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确保信息 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行为和 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本制度中对大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所有规定,均同 样适用于其关联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大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 1.直接持有公司股本总额 50%以上的股东; 2.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 权已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3.在公司股东名册中持股数量最多的股东; 4.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或者其 直接持有的股份达不到大股东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