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榨菜: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3年10月)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目 录 1 第一条 为加强对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 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披露"是指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 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应披露的信息,并按照有关规定将信 息披露文件报送证券监管部门。 第三条 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 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四条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