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榨菜: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委员会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 选举产生,委员选举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企业发展战略规划的合理性与投资决策的科学性,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和《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 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董事会设立战略委 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集团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为董事会有 关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