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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新农: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002548KINGSINO(002548)2023-10-27 10:58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 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两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 以上的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 一名,由委员会委员选举一名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与其董事任职期限相同,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董事会应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