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新农: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者 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应当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和管理能力,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科学、民主、审慎地进行决策,强化对募集资金使用及投资项目的可行 性分析,切实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该制度 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五条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