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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新农: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002548KINGSINO(002548)2023-10-27 10:56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上市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进行委托理财的,还应当以委托理财金额作为计算标 准,适用《股票上市规则》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如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等原因难以对每次委 托理财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可以对未来十二个月内委托理财范围、额度 及期限等进行合理预计,以额度金额为标准适用审议程序的相关规定。 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 12 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 托理财交易行为,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维护股东和公 司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 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