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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玛顿: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002623AMD(002623)2023-11-07 10:54

特此说明。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价格尚未确定,预计本 次交易将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标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对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 认定,公司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详细分析和披露。 本次交易涉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根据《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本次交易需提交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规定的重 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 36 个月内,常州亚玛顿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 东,林金锡、林金汉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实 际控制人仍为林金锡、林金汉,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规定的重组上市。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第十三条规定的 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