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塘乳业:《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修订对照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以 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并请求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自行办理与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有关的新《公司章程》备案等后续事 项。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常务副总经 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 会秘书、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及 总经济师。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 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2 第六十七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 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 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 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 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 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第六十七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 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 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 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3 第七十九条 ...(二)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 东或其代表应当回避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