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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川智慧: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 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 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2、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均符合法律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 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权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7、公司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制定了《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 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为公司 核心队伍的建设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 能够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 一、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 ...